更新日期:2010/07/05 14:25 鄭恆峰
【台灣醒報記者鄭恆峰報導】暑假旅遊旺季來臨,遊樂園成為不少民眾的出遊首選。然而根據行政院消保會日前抽查發現,高達五成的業者禁止遊客攜帶外食。
對此,消保會將請交通部觀光局,在兩週內邀請國內業者共同協商統一做法,並研擬列入定型契約中的「不得記載事項」,以期終結業者「各自為政」的亂象。
「為什麼電影院可以攜帶外食,到遊樂園玩卻只能吃比市面貴很多的食物?」消保會日前接到許多消費者投訴,指遊樂園業者禁止遊客攜帶外食,形同被業者「再剝一層皮。」消保官吳政學表示,由於現行法律中,並無明文規定遊客攜帶外食是否合理,因此肇生許多消費糾紛。
此外,消保會清查全台九家遊樂園發現,有五家業者在入園公告中「明文規定」禁帶外食,其中八仙海岸樂園及小人國主題樂園,在消保官現場糾正後已立即改善。然而包括六福村主題樂園、月眉育樂世界,與遠雄海洋公園等知名景點,仍堅持現行規定。
同時,消保會也發現,包括六福村、月眉及九族文化村的遊樂區,部分遊樂設施保養中不開放,卻僅在入園處貼出公告,不願按比例提供消費者退費。其中六福村甚至明文指出,由於難以認定設施故障的賠償比例,因此無法提供退費,形同變相要消費者「自認倒楣。」
觀光局國旅組科長曾美華對此表示,根據觀光遊樂業者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四條規定,「業者應參酌不能提供服務的比例或入園時間計算,退還遊客部分費用。」因此,上述業者行為已違反合約,消費者可主動向業者求償。
不過曾美華也坦承,觀光局對於業者違約行為仍「無法可罰」,因此近期內仍將進行道德勸說,促使業者貫徹落實契約內容,並要求業者提前在網路上公告營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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