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1日 星期二

國台辦:廣東可辦5年台胞證 天津、寧波、濟南辦落地簽

中國大陸國台辦今(1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廣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為在大陸的台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有效台胞證;天津、寧波、濟南機場則設立台灣居民口岸簽註點,為事先未辦妥入境證件或簽註直抵口岸的台灣居民辦理證件、簽註。






國台辦發言人楊毅表示,為進一步方便台灣居民來往大陸及在大陸工作、生活,公安部決定自5月25日起,授權廣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在大陸的台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有效台胞證。台灣居民在大陸期間因證件遺失、損毀或有效期屆滿、簽注頁即將用完等申請補發、換發台胞證的,廣東省公安機關可予受理、審批、簽發5年有效台胞證。





楊毅並指出,從5月25日起,公安部授權天津市、浙江省、山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天津、寧波、濟南機場設立台灣居民口岸簽註點,為事先未辦妥入境證件或簽註直抵口岸的台灣居民辦理證件、簽註。





楊毅說,近年來,大陸公安部門推出一系列便利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的政策措施,公安部已先後授權福建、江蘇、浙江、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東8省市公安機關為在大陸的台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有效台胞證;先後設立福州、廈門、海口等23個台灣居民口岸簽註點為事先未辦妥入境手續直抵口岸的台胞辦理證件、簽註。





楊毅說,隨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深入和兩岸人民大交流局面的形成,來大陸投資、旅遊、工作、學習和生活的台胞越來越多,台辦將會同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從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的實際需要出發,不斷改進和完善台胞出入境管理制度,為台胞來往大陸創造更加便捷的環境,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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